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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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桂1002执恢50号之五 申请执行人:广西福地担保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覃俊菊,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 被执行人:广西平果县森棕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雷,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广西平果北融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潘积锦,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广西平果北融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韦锦,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平果县森盛木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壮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福地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平果县森棕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平果北融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平果北融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平果县森盛木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桂1002民初301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广西平果县森棕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平果北融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平果北融林木业发展有限公司、平果县森盛木业有限公司、平果县森盛木业有限公司、***连带偿还申请执行人广西福地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25849187.5元及利息(待计),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02064元,案件执行费93249元。并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亦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经查,被执行人广西平果县森棕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平果县凤梧乡仕仁村、发达村有共3820亩林地上的2790亩马尾松林木资产,经本院依法将上述林木资产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两次公开拍卖后,因均无人竞拍,导致流拍。本院又依法将上述林木资产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变卖,因仍无人竞拍,导致再次流拍。除此执行人员穷尽调查方式,财产调查涵盖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工商登记信息等财产情况,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本院要求申请执行人另提供其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陆建华 审判员 刘桂龙 审判员 郭耀坤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罗 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