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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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无锡吉辉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唐*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6万元(冻结期限一年)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620元,由无锡吉辉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日期 | 2022-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