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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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重庆化医中昊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重庆紫光川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鑫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15民初1292号 原告:重庆鑫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郑小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向大文,重庆市石柱县南宾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重庆化医中昊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国涛。 被告:重庆紫光川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夏耘。 原告重庆鑫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化医中昊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重庆紫光川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6日立案。原告重庆鑫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重庆鑫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中梁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郭婉琳 |
| 裁判日期 | 2020-04-07 |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