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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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润颖升服装有限公司 佛山市闻多纺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佛山市顺德区润颖升服装有限公司、赖**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152636.50元及以尚欠金额为本金自2019年6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违约金予佛山市闻多纺织有限公司; 二、赖**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佛山市闻多纺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23.21元(佛山市闻多纺织有限公司已预付),由佛山市顺德区润颖升服装有限公司、赖**负担,赖**对上述受理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佛山市顺德区润颖升服装有限公司、赖**、赖**负担部分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佛山市闻多纺织有限公司预交的4123.21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经佛山市闻多纺织有限公司书面申请,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日期 | 2022-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