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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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继续履行与原告邱*的保险合同(编号为9200400077387094); 二、驳回原告邱*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6.4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邱*负担136.45元,被告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2-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