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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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华剑置业有限公司 湖南华剑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1302民初1448号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娄底中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双峰县华剑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湖南华剑实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湖南华剑实业集团,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娄底中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峰县华剑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华剑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华剑实业集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4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容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罗珊珊 书记员马霞 |
裁判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