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监督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山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辽宁山川环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辽0102民初7170号民事判决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应在收到裁定书3日内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本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2-01-10
发布日期 2022-02-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