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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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世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华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华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南乐分公司 南乐县博卫建筑队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决定对被申请人华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南乐县人民法院(2020)豫0923民初4060号案件中汇入南乐县人民法院执行款账户上支付给陕西世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执行款债权予以查封,金额为460000元,查封期限自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18日。 申请人南乐县博卫建筑队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必须向法院提出续封的书面申请,否则因超期导致自动解除而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南乐县博卫建筑队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