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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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市淘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市淘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龙**退还服务费14400元和支付欠款利息(从2021年10月18日起至付清欠款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二、驳回原告龙**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9.38元,由原告龙**负担164.69元,被告广州市淘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64.6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日期 | 2022-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