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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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重庆昕众联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道恩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2民初66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杰,重庆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昕众联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7980206160,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重庆道恩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41,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与被告重庆昕众联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道恩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向本院提出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陆友林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日 书记员刘寿杰 |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