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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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无锡中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无锡耐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无锡耐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或冻结无锡中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万元或查封其等额合法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日期 | 2022-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