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天塑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红泥坊粉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申请人佛山市红泥坊粉体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陕西天塑管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65610.62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848.05元,由申请人佛山市红泥坊粉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2-01-11 |
| 发布日期 | 2022-0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