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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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德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西安德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支付海伦国际第22幢2单元9层20901号房屋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12月13日期间的逾期交房违约金21151.77元;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53元,减半收取计76.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