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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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如皋市天缘文化艺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苏**自公司登记之日起即不具备被告如皋市天缘文化艺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身份。 案件受理费40元,由被告如皋市天缘文化艺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按照本院提供的上诉案件诉讼费用交纳通知书确定的银行账号,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12-18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