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调解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互助源隆屠宰有限公司 青海驷驹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调解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民事调解书 一、被告欠付原告截止2020年8月19日借款本金1200000元,利息471200元,共计1671200元,由被告于2021年7月12日前向原告偿还200000元,剩余款项1471200元,由被告自2021年8月开始每月25日前向原告偿还100000元直至清偿完毕上述款项。 二、被告未按期偿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则原告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就剩余未偿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被告未按期偿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则被告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未偿还本金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4%向原告支付利息。 案件受理费9920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5000元,由被告互助源隆屠宰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互助源隆屠宰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前给付原告)。 上述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7-06 |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