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调解书

发布于:2022-0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互助源隆屠宰有限公司
青海驷驹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调解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民事调解书

一、被告欠付原告截止2020年8月19日借款本金1200000元,利息471200元,共计1671200元,由被告于2021年7月12日前向原告偿还200000元,剩余款项1471200元,由被告自2021年8月开始每月25日前向原告偿还100000元直至清偿完毕上述款项。

二、被告未按期偿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则原告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就剩余未偿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被告未按期偿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则被告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未偿还本金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4%向原告支付利息。

案件受理费9920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5000元,由被告互助源隆屠宰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互助源隆屠宰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前给付原告)。

上述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7-06
发布日期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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