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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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2021)豫0423民初295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王**车库款42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3.85%,自2020年12月3日起计算至2021年6月21日)。三、驳回原告王**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2021)豫0423民初29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一审案件受理费425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5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