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2021)豫0423民初295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王**车库款42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3.85%,自2020年12月3日起计算至2021年6月21日)。三、驳回原告王**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2021)豫0423民初29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一审案件受理费425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5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8-23
发布日期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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