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汉中市东鹏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汉中云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汉中艾斯翡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2020)陕0702民初5228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限汉中市东鹏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赔偿张**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88683.04元(269547.2元×70%);

三、汉中市云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赔偿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张**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118元,由汉中市东鹏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38元,张**负担4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18元,由汉中市东鹏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38元,张**负担4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2-01-05
发布日期 2022-02-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