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申熙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华科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申熙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申熙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1623元,减半收取3581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0811元,由原告上海申熙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2-27
发布日期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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