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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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方圆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安徽方圆建设有限公司、蔡**、蔡**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李**1,076,8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1年8月16日起以5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月率1.28%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二、蔡**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李**财产保全费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49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7,246元,由安徽方圆建设有限公司、蔡**、蔡**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