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成都市深七舰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高洪家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0116民初7155号 原告:成都市深七舰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马从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坤,四川永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高洪家居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成都市深七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高洪家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敬君 人民陪审员袁冬梅 人民陪审员文小芹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伍孟 |
裁判日期 | 2019-10-23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