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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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蒋集镇蒋集社区居民委员会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法院 | 定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蒋集镇蒋集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定远县蒋集镇蒋集村)与被告熊**所签订的合同编号为341125114200320007J《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中涉及熊雨阳户承包土地的部分无效; 二、被告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蒋集镇蒋集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定远县蒋集镇蒋集村)与被告熊**所签订的合同编号为341125114200320006J《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中涉及熊雨阳户承包土地的部分无效; 三、驳回原告张**、熊**、熊**、熊**、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80元,由被告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蒋集镇蒋集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40元,被告熊**、熊**各负担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