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7058.64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4日以后的利息和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胡**、樊**、桑**、杨**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受理费3442元,减半收取为1721元,由被告樊**、胡**、樊**、桑**、杨**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