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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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博瑞外包服务(常州)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巩*支付借款本金280000元,被告博瑞外包服务(常州)有限公司对其中的220000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二、驳回原告巩*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32元、保全费2108元,合计5140元,由原告巩*负担340元,由两被告负担4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