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查封被申请人***、郎*坐落于潍坊市坊子区供销社院内的家具车间4个、车库及仓库1个、水井1个、卫生间1个、北屋11间(保全金额100000元),查封期限为三年,自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计算,查封期间由被申请人负责保管。

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申请;逾期,保全的效力消灭;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申请人郎**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2-01-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