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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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岳阳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乐强泵阀机械厂、淄博华莱瓷业有限公司、淄博科能陶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王**、王**、王**、阎**、王**、王**银行存款119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9-02
发布日期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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