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伊斯雷尔(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社旗县同城网络科技服务中心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伊斯雷尔(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伊斯雷尔(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9-16
发布日期 2022-01-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