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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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易拉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2021)川7101民初1985号民事判决; 二、解除危*、刘**及成都易拉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天猫商城及股权转让合同》中关于商标转让的条款; 三、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危*经济损失60000元、律师费10000元; 四、驳回危*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刘**的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949.00元,由刘**负担780元,危*负担116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98元,由刘**1559元,危*负担233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