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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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青岛伟祥工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解散纠纷 |
法院 |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王**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负担,退给原告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代表人或者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