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辛支公司 利辛县公主阁喜庆农家乐餐饮中心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双方经本院特约调解员任开利调解已和解,利辛县公主阁喜庆农家乐餐饮中心提出撤诉应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利辛县公主阁喜庆农家乐餐饮中心撤诉。 本案受理费予以免交。 |
| 裁判日期 | 2021-12-15 |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