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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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彭水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1)渝0243执2283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2019)渝0243民初342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时效自本裁定书生效时中断一次,若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应自和解协议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7-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