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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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坐落于无锡市惠山区××号××室的房屋归唐**所有。 二、***、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协助唐**将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变更登记为唐**(相关税费由唐**负担)。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75元,财产保全费1670元,合计4045元,由***负担。唐**已预交该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应负担款项直接给付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日期 | 2022-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