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周口市通华源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周口市通华源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关于豫P×××××号车辆签订的车辆挂靠协议; 二、被告周口市通华源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协助原告***办理豫P×××××号车辆在东风汽车财务公司贷款时的解压手续及过户登记手续;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周口市通华源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