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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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担。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484元,多预交的459元予以退回,由其持据到本院领取。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