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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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广安宁祥运业(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四川广安宁祥运业(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19365元,减半收取计9682.50元,由原告四川广安宁祥运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交纳。 |
裁判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