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山古坊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四川山古坊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罗**支付工资15971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四川山古坊食品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在向原告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2-01-20
发布日期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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