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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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慈溪市同茂电器有限公司 慈溪市昌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慈溪市昌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慈溪市昌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12400元,减半收取计56200元,由原告慈溪市昌顺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