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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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刘**、杨**、郑**、陈*、张**、靖**、刘**、南阳市佳阳商贸有限公司、南阳市品味轩商贸有限公司、南阳靖森永源商贸有限公司2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8-05
发布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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