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科立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下落不明,需要以公告方式送达相关诉讼材料,故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本案事实不易查明,但法律适用明确,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王益奇独任审理。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录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
| 裁判日期 | 2021-07-19 |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