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孟津新希望慧农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李**、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支付原告孟津新希望慧农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856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856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1年5月1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王**、张**对前述债务本息向原告孟津新希望慧农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在实际履行保证责任后,在自己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李**、李**追偿。

三、驳回原告孟津新希望慧农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970元(减半收取后),由原告承担70元,被告李**、李**、王**、张**承担900元。被告承担部分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05
发布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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