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如皋市腾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庆阳陇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法发(2016)14号)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237元,退付给原告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裁判日期 2021-12-31
发布日期 2022-02-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