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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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合共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铁建分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喀什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新疆合共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铁建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诉讼费50元,由原告新疆合共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铁建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