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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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中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孝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湖北中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物业费4516元。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日期 | 2022-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