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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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法院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9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届满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裁判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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