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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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公主岭市华川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法院 |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9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届满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
裁判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