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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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银行存款330000元或同等价值其他财产。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