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县钱溪坤鹏钢管租赁站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南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南昌县钱溪坤鹏钢管租赁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2318元,减半收取21159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6159元,由原告南昌县钱溪坤鹏钢管租赁站负担。

裁判日期 2022-02-07
发布日期 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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