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涡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涡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皖1621民特372号民事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申请再次执行。本院在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依职权恢复执行。如需续冻、续封,请在被冻结查封财产到期7日前向本院书面申请续冻、续封。逾期未申请的,冻结查封措施自动解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9-25
发布日期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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