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名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全南县立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全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全南县立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全南县立信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57元,由原告全南县立信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2-01-30
发布日期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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