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名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全南县立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全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全南县立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全南县立信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57元,由原告全南县立信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2-01-30 |
| 发布日期 | 2022-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