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内蒙古中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申请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2- 准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71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2-22 |
| 发布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