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松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松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物业服务费6,069.3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奚**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2-01-19
发布日期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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