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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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本院(2018)湘04执304号之一执行裁定,解除衡东县财政局在中国银行衡东支行营业部584671567168账户的冻结。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4-13
发布日期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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